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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
張三,男,1985年1月1日出生,漢族,住址
北京市朝陽區XXX街道XX號,聯系電話
138XXXXXXXX。
被告
李四,男,1980年5月5日出生,漢族,住址
北京市朝陽區XXX街道XX號,聯系電話
139XXXXXXXX。
案由
房產糾紛
起訴狀
尊敬的法院
原告張三因和被告李四之間的房產糾紛,特向貴院提起訴訟,懇請依法裁決。
一、基本情況
原告與被告于2010年4月簽訂《房屋買賣合同》,約定原告以人民幣200萬元的價格購買位于北京市朝陽區XXX小區的房屋(以下簡稱“該房屋”)。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付款方式、交房時間及其他相關事項。根據約定,原告在合同簽訂后支付了定金20萬元,并于2010年6月前支付了剩余款項。
二、事實經過
在合同簽訂后,原告按約定履行了付款義務,但由于被告的個人原因,該房屋的產權未能及時過戶。原告曾多次與被告溝通,要求盡快辦理過戶手續,但被告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諉。
在此期間,原告多次向被告催促過戶,并于2011年1月向被告發出正式的催告函,但被告仍未履行過戶義務,給原告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。由于未能順利過戶,原告無法享有該房屋的使用權利,并且該房屋在此期間的升值也未能得到原告的利益。
三、法律依據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,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,給對方造成損害的,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。同時,根據《物權法》第九章的相關條款,房屋的所有權轉移應當依法辦理登記。被告未能履行過戶義務,已構成違約,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四、請求事項
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,現請求法院判決如下
1. 被告立即辦理該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,確保原告成為合法的房屋所有人;
2. 被告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,金額為人民幣50萬元;
3. 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。
五、證據材料
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,原告提供如下證據材料
1. 房屋買賣合同復印件;
2. 付款憑證復印件;
3. 催告函及相關回復的復印件;
4. 相關證人證言(如有);
5. 其他證據材料。
以上所述情況屬實,原告請求法院支持其訴訟請求。希望法院依法公正裁判,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。
此致
北京市XXX區人民法院
原告
張三
日期
2023年10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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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:以上內容為房產起訴狀的范文,具體案情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調整。法律咨詢請咨詢專業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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